愛的保障不分你我

沒工作、沒有固定收入,為什麼還要被強制納保加入國民年金保險?正如「國民年金保險」的名稱,這是一項由政府輔助至少40%費用,為沒有參加任何社會保險的25歲以上國民所規劃的「保險」,讓被保險人面對人生的生老病死發生時,能獲得基本的照顧與應變能力。支持愛的同心圓,是對自己的愛,是對家人的愛,也是一份對同為國保被保險人的愛。

國保屬於柔性強制納保,被保險人在繳費期、補繳期內可依個人狀況選擇多種繳費、補繳方式。當您有欠費無力一次繳納或符合所得未達一定標準情況,可參閱本文下方申請分期及提高政府補助額度之相關說明。

國保老年年金

給付人數:891,331人

國保被保險人或曾參加國保者,於年滿65歲時,不論國保年資有幾年,均可請領老年年金給付。自符合條件(即年滿65歲)之當月起按月發給至死亡當月止。

例:年滿65歲時累積國保年資15年且皆準時繳費者,可月領國保老年年金新台幣5,410元。持續領取至第32個月(第2.7年)起,領取總額即會超過15年繳費總額,並可持續領取致死亡當月止。(完整計算與相關說明請點此查看)

至106年4月止,國保已核付老年年金給付:891,331人。

國保身心障礙年金

給付人數:10,384人

符合請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者,可月領至少新台幣4,872元,按月發給至死亡為止。(完整說明請點此查看)

至106年4月止,國保已核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:10,384人。

國保遺屬年金

給付案數:95,662案

被保險人在參加國保期間死亡,遺屬得每月領至少新台幣3,628元,並依被保險人死亡時點、遺屬人數,而有不同給付計算標準。(完整說明請點此查看)

至106年4月止,國保已核付遺屬年金給付:95,662案。

生育給付

給付人數:107,034人

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,一次發給2個月生育給付(新台幣36,564元)。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,按比例增給,如雙胞胎給付4個月(73,128元)、3胞胎給付6個月(109,692元),以此類推。(完整說明請點此查看)

至106年4月止,國保已核付生育給付:107,034人。

喪葬給付

給付案數:149,641案

被保險人於參加國保期間死亡時,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喪葬給付(新台幣91,410元)。(完整說明請點此查看)

至106年4月止,國保已核付喪葬給付:149,641案。


國保繳費、申請分期繳費

多種方式繳費

當25歲以上、未滿65歲的國民沒有參加任何社會保險時,勞保局會自動加國保,並將繳款單寄至戶籍地址。

繳款單以每2個月為1期,有三種方式可以繳費:
1.持繳款單至郵局、銀行、便利商店繳費
2.辦理轉帳代繳
3.網路繳費
(詳細內容與申辦方式請點此查看)


申請「所得未達一定標準」補助

「所得未達一定標準」與「中低收入戶、低收入戶」不同!

請與居住地縣市政府窗口聯絡洽詢是否符合申請標準,最多可將國保保險費負擔比例由60%減少至30%,並且不影響應有保障。

郭太太為何每月國保保險費可以少繳466元?

郭太太每月國保保險費可以少繳466元
  • 郭太太一家三口住在新北市:郭先生為普通上班族,年收入新台幣60萬元;郭太太為家庭主婦、國保被保險人,育有一子小寶,2歲。
  • 郭家106年的「家庭總收入」為新台幣(以下同)60萬元。「家庭總收入」平均分配「全家人口」再平均分配「12個月」=60萬元/3人/12個月=16,666元。
  • 依衛生福利部106年「所得未達一定標準」審核標準,郭太太可以向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補助,國保每月保險費的負擔比例從一般的60%(932元),調降為30%(466元),每月減輕負擔466元,但應有國保保障不變。
  • 註1.
    本項補助要申辦後才生效,無法追溯生效。以郭太太的例子而言,即使105年就符合補助資格,若106年才申辦,申辦生效前的國保保險費仍照原本方式計算,無法追溯減免。
  • 註2.
    各年度、各縣市的審核標準不同,106年度審核標準請點此至衛生福利部網頁查看。
請向各縣市窗口聯絡洽詢

本項補助的洽詢單位為各縣市政府,並非勞工保險局。各縣市洽詢專線如下:

區域別 諮詢專線
宜蘭縣 宜蘭縣政府社會處03-9328822分機368、356、359、361
基隆市 基隆市政府社會處02-24240871
臺北市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999分機1609、1610、1612
新北市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02-29603456分機5639、5640、5689、3899
桃園市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03-3322101分機6403
新竹縣 新竹縣政府社會處03-5518101分機3177
新竹市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03-5352386分機202
苗栗縣 苗栗縣政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037-559973
臺中市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04-22289111分機37218、37221、37236、37237
彰化縣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04-7532234
南投縣 南投縣政府社會處049-2238983
雲林縣 雲林縣政府社會處05-5522630
嘉義縣 嘉義縣政府社會局05-3625342
嘉義市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05-2220072
臺南市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06-2984977、06-2981854
高雄市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07-3308580(四維中心)
屏東縣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08-7320415分機5373、08-7325598
花蓮縣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03-8230840
臺東縣 臺東縣政府089-350731分機220
澎湖縣 澎湖縣政府社會局06-9274400分機307、06-9264322
連江縣 連江縣政府0836-25022分機312
金門縣 金門縣政府社會處082-330192

共同守護愛的同心圓,支持國民年金保險!

被保險人不繳費而負擔沒有保障的風險,對個人與家人都不划算!請被保險人與家人務必重視,避免因欠費損及權益。

最後以一張表格,整理各種不同身分的國保被保險人,保險費自行負擔的金額與比例:

國保被保險人身分 被保險人每月負擔保費 政府每月補助保費
一般 932 (60%) 622 (40%)
低收入戶 0 (0%) 1,554 (100%)
所得未達一定標準
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之1.5倍
466 (30%) 1,088 (70%)
所得未達一定標準
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之2倍
699 (45%) 855 (55%)
身心障礙(極重度、重度) 0 (0%) 1,554 (100%)
身心障礙(中度) 466 (30%) 1,088 (70%)
身心障礙(輕度) 699 (45%) 855 (55%)
單位:新台幣元